宿院〔2015〕61号 关于陆海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编辑:沈姣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关于陆海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校长聘:

陆海霞同志任文理学院副院长;

孙小荣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马卫东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

权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四位同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宿迁学院  

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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