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2016〕35号 关于朱家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编辑:沈姣     时间:2020-10-07 点击数:

关于朱家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校长聘:

朱家生同志兼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

文同志兼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于兴亭同志兼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进同志兼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

以上四位同志的任职聘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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