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院委〔2018〕9号 关于陈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编辑:沈姣     时间:2020-10-08 点击数:

关于陈寿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陈寿华同志兼任机关第二党总支部书记;

刘延陵同志兼任机关第三党总支部书记。

以上同志任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免去徐频同志机关第二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学院委员会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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