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正娟等同志职务聘免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
张正娟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权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处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乔燕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
嵇会祥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志超同志任科技处副处长,兼任人文社科处副处长;
王菊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邹继权同志任后勤处副处长,兼任基建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徐玫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韩宏军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薛军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兼任继续教育处副处长、培训中心副主任;
杨殿闯同志任法政学院副院长,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刘文同志任文理学院副院长、兼任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
陈林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石鲁生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朱方之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孙小荣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沈刚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许忠荣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
马卫东同志任商学院副院长;
邵国友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唐友亮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免去韩宏军同志后勤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高步干同志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薛军同志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李献涛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