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关于公布《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授予条件(2019年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校学位委员会对《宿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暂行)》(宿院〔2018〕25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19年版)》
宿迁学院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