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19年版)》的通知 宿院〔2019〕51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1-05-28 点击数:

关于公布《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授予条件(2019年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校学位委员会对《宿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暂行)》(宿院〔201825号)进行修订,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2019年版)》

 

宿迁学院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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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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