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宿迁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的通知 宿院〔2021〕82号
编辑:沈海燕
时间:2021-10-06 点击数:
关于成立宿迁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的
通 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宿迁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综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下设课程思政教育、体育、劳动教育、美育、安全教育、双创教育等六个分研究中心,具体设置以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主 任:顾晓虎 丁红燕
副主任:吴绍兵 韩 军 马家常 张 进 许立春
李明建 于 华 葛崇勋
综合素质教育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吴绍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个分研究中心
(一)课程思政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 任:李明建
副主任:唐献玲 王凤侠
(二)体育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体育部
主 任:于 华
副主任:张华文 刘 青
(三)劳动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团委
主 任:葛崇勋
副主任:丁 坤 吴丽芳
(四)美育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艺术与传媒学院
主 任:马家常
副主任:邵士德 葛崇勋
(五)安全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学生处
主 任:许立春
副主任:罗敦洲 石鲁生 沈道波
(六)双创教育研究中心
挂靠创新创业学院
主 任:吴绍兵
副主任:乔 燕 葛崇勋
三、工作职责
(一)综合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教育部发布的纲要指导意见,制定学校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2.指导分研究中心建设,审核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相关领域教学工作专题研究;
3.审议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4.审议各类素质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与推荐,督促和规范课程研究与改革工作;
5.开展专兼职教师的选聘、培养和考核工作,审核各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6.制定五育并举的实施方案与评价体系,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审核各分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二)六个分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
2.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3.每年发布研究课题;
4.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6.传达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精神;
7.组建本中心成员。
宿迁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