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宿院教【2025】5号

作者:教务处     编辑:沈海燕     审核:*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宿迁学院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学校产教融合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产业学院建设,建强优势特色专业,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01)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普通本科高校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5)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产业学院应紧密围绕宿迁市“615”产业体系,明确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在此期间,各产业学院将携手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各类办学主体,共同探索产业链、创新链与教育链高效融合的新模式。致力于打造出产学研基础坚实、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成果显著的示范性产业学院,从而进一步提升学院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社会服务功能。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三条 立德铸魂,全面育才。产业学院建设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具有高尚品德、扎实学识、创新思维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通过产业学院平台,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工程伦理教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高度契合。

第四条 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共担责任。通过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和权益,确保产业学院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持续发展。

第五条 精准对接,协同育人。紧密结合宿迁及江苏地区的产业发展特点,精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服务定位和发展方向,确保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链需求紧密对接。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和科教融合平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探索校企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六条 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校企共设创新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同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品研发,提升产业学院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 持续投入,营造氛围。构建多元稳定投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经费使用结构,确保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吸纳企业投资、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产业学院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打造特色专业群和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形成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提升产业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营造有利于产教融合的社会氛围。

第三章 产业学院的设立

第八条 产业学院的建立由各二级学院与政府机关、协会、企业等共同发起,形成相应的产业学院管理章程、建设方案、合作协议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合作协议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方案、双方权责的明确划分、办学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内容。产业学院建设申请材料经过论证符合产业学院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后,由校内牵头单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获得批准后,由学院与各方签订协议并挂牌。产业学院按照经过批准的产业学院章程或建设方案等相关制度运作。

第九条 产业学院设立的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为学院特色优势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及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共建的行业协会、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

(三)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行业经营实力,具备良好的发展趋势及企业信誉,有稳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参与产业学院建设;

(四)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第四章 建设范围与内容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应充分挖掘优势资源,紧密对接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携手行业协会或行业领军企业,汇聚跨学科的专业教师团队、高水平的科研力量以及丰富的教学科研平台资源,共同构建集教学、科研、实践于一体的产业学院。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造特色鲜明的优势专业

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依托产业学院建设,探索成立产业急需的新兴专业;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大力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以及“人工智能+”等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利用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标准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的优势特色专业。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

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创新性开展教学活动。通过课程内容与产业技术发展相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相融合,努力促进政、产、学、研等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建立多元化的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共建课程与优质教学资源

积极引入企业优质创新资源,将企业真实案例融入教学中,采用项目式、任务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校企联合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推动学院课程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编写产教融合系列教材、企业案例集,构建基于实际生产工作过程的教材内容体系,提升学生的岗位胜任力。

(四)推进“五合一”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基于前期合作共建基础,深度整合并优化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锻炼、产业导师聘任、学生创新创业及产学研协同合作五大核心要素,构建一个高效协同的“五合一”综合实践基地。此基地将致力于打造一个集实践教学、创新孵化、产学研合作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不仅丰富学生的实习机会,还着重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力,并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力量的培育

在产业学院内部设立若干产业教师专岗,支持行业企业的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指导;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遴选教师到行业企业培训、挂职和工程实践,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通过实施“双导师制”教学模式,即校内导师与产业导师紧密合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结合企业真实项目进行实践锻炼,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校级产业教授选聘和省级产业教授申报。

(六)升级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

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等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产业学院多方主体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实现科研反哺教学。将产业学院建设成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第五章 管理运行

第十一条 产业学院理事会架构与运作机制

产业学院应设立一个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该理事会由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关键利益相关方组成,确保广泛代表性和多元视角。在理事会的架构下,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日常运营及重大决策。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并决策产业学院办学中的重大事项,如专业建设、课程构建、教师队伍建设等;提供专业指导、咨询和监督,确保学院发展方向与各方利益相一致。

理事会具体构成如下:设理事长一名,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一名,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另设若干理事,根据实际需要由各方代表担任。此外,为增强理事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可聘任来自高校、政府、行业企业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理事。

为确保理事会的有效运作,理事会每学期将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学院的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在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以快速响应学院发展中的紧急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

产业学院设院长1名、执行院长1名,由二级学院人员兼任;副院长若干名,其中至少1名由合作企业方人员担任,合作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占比不少于30%。执行院长负责产业学院全面工作,执行院长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大教学科研项目,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年度工作计划等方案。定期向产业学院理事会或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组织制订产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产教融合课程体系,组织开展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实践教学体系,落实产教融合教学计划。

(三)负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产业学院教师管理办法,设置校内产业教授岗和产业学院教师工作室(坊),畅通学校教师和产业专家双向流动机制。

(四)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校企联合建立科研平台,服务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五)组织开展产业学院对外交流与社会服务合作,依据学院授权与企事业单位商谈、拟订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 产业学院教学管理

(一)产业学院的教学管理全面融入学校的教学管理体系,所有行政人员、教师及学生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产业学院可依据自身特色与发展需求,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并报请学校审批后执行。

(二)合作双方紧密围绕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共同规划专业建设蓝图,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校企合作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凸显产教融合的特色,并满足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培养要求。同时,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产业学院的专业教学体系,确保创新创业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及教学评价等各个环节中得到全面体现与落实。

(三)产业学院精心组建由学校与企业双方导师共同参与的导师团队,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与指导,将课堂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实习实训紧密结合,推动学生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助力学生成长为知行合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共建企业提供的产业学院建设资金具体数额、资金到账期限、资金使用范围等由校企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学校拨付的产业学院运行经费、以产业学院名义申报的项目经费按照学校财务制度使用并支出,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产业学院通过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培训费、咨询服务、课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等为专项收入经费,该经费支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与学校院系共同研发的相关科技成果,成果转化管理方式由学院与企业共同协商,在产业学院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七条 其他企业、政府或社会支持的项目经费,资金使用范围由经费提供者与产业学院协商决定,所得经费全部用于产业学院建设,包括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能力提升、联合开展科研课题、学生奖助学金等支出。

第十八条 产业学院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定向支出原则,由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 产业学院考核与评估

第十九条 评估组织与标准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外高校与企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产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队伍建设、实习基地与资源建设、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产学合作成效等方面。

第二十条 评估方式

(一)中期考核。产业学院获批建设后,学校将定期开展中期考核及年度评估。中期考核采用量化数据报送及自评总结等方式进行。

(二)期满评估。建设期满(协议到期)时,重点评估协议总体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期满评估采用自评总结、汇报答辩、查阅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八章 终止与退出

第二十一条 产业学院自签约之日起成立,其存续时间由校企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若校企双方在协议到期时一致决定不再续约,或协议到期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共建产业学院,则产业学院终止运行。在此情况下,已按协议约定支付的经费不予退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作,校企双方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就终止事宜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理、知识产权归属、已支付经费的结算等。

第二十二条 产业学院在立项建设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产业学院终止建设。

(一)连续两个年度评估不合格或期满评估不合格。

(二)合作企业因业务转型或内部调整等原因申请退出。

(三)合作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以及违约行为,在社会或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

(四)未执行合作协议或违反产业学院有关管理办法等约定。

第二十三条 产业学院终止后,校企双方应共同处理共同投入的资产、知识产权等敏感问题。处理方案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在终止协议中。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宿迁学院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

1.产业学院的基本设立条件

1.1 产业学院的发展定位与设立要求

1. 产业学院定位符合宿迁市“615”体系,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

2. 至少依托一个专业建设点。

1.2 合作企业的资质与要求

合作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宿迁市“615产业体系中占据领先地位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研发机构;

2.企业类型: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等;

3.能代表行业利益,提供行业信息与资源支持的行业协会;

4.在教育、科技等领域有突出贡献,能助力产业学院发展的非营利组织;

5.与学校已有一定的合作历史与基础。

2.产业学院的管理体制及机制

2.1组织管理架构

1. 建立由学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产业学院理事会,行使学院重大事项决策权;

2. 具备较完善的产业学院人事、财务等岗位设置,分工明确;

3.学院将产业学院建设纳入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专项建设方案,赋予产业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一定的自主权限,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

2.2 教育教学管理

1.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经济发展趋势;

2. 有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 强化教学过程评价,探索考试制度和考核方式改革。

2.3管理运营团队

1. 产业学院成立校政企多方共同组成的日常管理运营团队,合作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占比不少于30%

2. 合作运营过程通畅、效果良好。

3.软硬件资源投入及支撑条件

3.1 学校软硬件资源投入

1. 学校每年为产业学院运行提供必需的人力资源、专项经费等基本保障;

2. 学校为产业学院发展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包括相对独立的教学场所、实验室等。

3.2 合作企业软硬件资源投入

1. 合作企业应围绕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双师型队伍建设、实训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

2. 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企业项目案例、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产业学院教育教学过程;

3. 合作企业应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实践实训基地。

3.3 地方政府支持

1. 地方政府提供专项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或为产业学院提供办学场所;

2. 地方政府深度参与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

4.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

4.1 人才培养要求

1.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政企围绕产业人才需求,共同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共同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2. 校企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产教融合特色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3.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产业学院专业教学体系,实现创新创业目标在素质教育、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有效融合。

4.2 教学资源建设

1. 校企双方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重构课程体系、开发新型课程、更新教学内容;

2. 校企师资共同组建教研团队进行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等教学资源的研发;

3. 校企双方共同推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实习实训内容的开发。

4.3 教学方法创新

1. 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推进项目式、案例式教学与团队学习;

2. 配备校企双导师,推进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训相融合;

3. 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


4.4教学队伍建设

1. 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

2. 有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设有产业教授岗;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产业学院教师工作室和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3. 合作企业拥有相关专业方向的师资团队,企业师资数量应与学生培养规模匹配(生师比≤16:1);

4. 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

5.有计划地派遣相关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

4.5 经费保障情况

1. 学校应统筹企业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建设产业学院,设立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以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

2. 地方政府和企业有较大力度的投入(包含资金投入、实验仪器设备、企业项目案例、课程资源、实习补贴等软硬件资源投入)。

5.产学研合作成效

5.1 产学研合作专业建设

1. 有效助推科教融汇,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服务于教学,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将产业发展成果、研究成果及时引入专业教学内容;

2. 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

5.2 产学研合作科技研发

1. 共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

2. 联合开展企业项目攻关、产品技术研发、项目孵化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3 产学研合作实践教学

1. 行业企业将技术革新项目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来源,安排企业导师进行全程指导,实行真题真做;

2. 共建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等多位一体的实习实训平台,营造真实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

6.人才培养成效

6.1 教育教学成果

1. 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2. 有教育部产教融合或“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及成果;

3. 有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成果(含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

4. 有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和优秀教材(校企联合开发)等教学成果。

6.2 人才培养质量

1.形成突出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2.学生创新创业比例高;

3.学生学科竞赛参与率、获奖率高;

4.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有影响力的大赛中获奖;

5. 毕业生的就业率、留宿率高;

6.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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