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吴杰 时间:2020-11-05 点击数:
宿院人〔2020〕11号
关于印发《宿迁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和引进待遇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宿迁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和引进待遇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宿迁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和引进待遇细则》
宿迁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