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学术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编辑:李慧
审核:王璐 时间:2025-03-06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与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发展实际,学术委员会以 “规范学术管理、提升治理效能、筑牢诚信底线”为核心目标,全面统筹学术治理、科研诚信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我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及学术声誉塑造提供坚实支撑。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换届工作凝聚学术引领新动能
我校于2024年11月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结合我校学科与专业布局实际,组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并设立学科建设、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与学术道德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中统筹兼顾各学院、各部门及各专业的代表性需求,科学配置委员名额,确保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兼具广泛的学科覆盖性与公平公正性。
二、修订章程制度提升学术治理效能
修订并出台《宿迁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版)》(宿院〔2024〕32号),进一步明确二级学院委员名额,优化党政领导职务委员聘任规则、任期规定等事项,此举旨在精准适配我校发展需求,规范学术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学术治理效能。
三、履行学术治理职能夯实学术管理根基
1.完善制度建设
审议了《宿迁学院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明确了科研失信行为受理与调查途径、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筑牢科研诚信底线,严肃学术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为我校科研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审议了《宿迁学院科技伦理审查工作暂行办法》《宿迁学院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规范了科技伦理审查工作流程。
2.提供决策咨询
积极参与我校出台的有关学科建设、学术规范等方面政策的论证和咨询工作,参与职称评审推荐、人才引进论证、高级别平台建设、新专业申报等事项的决策。
3.完成学术推荐审议
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宿迁市自然科学研究、宿迁市社会科学研究等项目;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淮海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等教育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成果奖;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科普基地等平台团队的推荐和审议工作。
四、加强学科融合创新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审议了《2024年宿迁学院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方案》、第二批学科建设项目、2024年新专业申报事项。从学术层面把控专业布局优化方向与学科建设重点,确保专业调整契合人才培养需求、学科发展匹配学校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目标。
五、优化学术生态环境涵养诚信治学氛围
1.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教育
深入各学院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不端专题讲座,举办“构建科技向善生态,赋能科研优质发展”主题科技伦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宣传教育展。在新教师入职培训班中,将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纳入必修内容,面向全体新教师开展专题宣讲,强化其诚信科研、规范治学的责任意识。
2.认真调查处理涉及科研诚信的问题
通过报送科技部《2024年度科研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以及省教育厅《科研诚信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建设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收到的涉嫌学术不端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回复响应,组建专家组认真调查、核实涉嫌科研不端有关情况,查明涉事教师在科学研究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并及时回复有关质疑。
本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始终紧扣我校“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打造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核心目标,在学术治理体系完善、科研诚信底线筑牢、学术生态氛围营造等方面务实履职,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我校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攻坚期,学术建设作为核心支撑的作用愈发凸显。未来,学术委员会将以更精准的制度设计、更创新的教育举措、更有力的监督行动,持续深化学术治理、涵养学术正气,切实把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优势转化为我校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的发展优势,为早日实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标、建成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贡献更多学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