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编辑:李慧     审核:王璐     时间:2024-01-31 点击数:

2023年度,宿迁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宿迁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精神,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学术决策、学术评定、学术审议、学术指导、学术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学术管理体系架构

成立宿迁学院学术伦理委员会,制定《宿迁学院学术伦理委员会章程》。做好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和增补工作,切实保障“教授治学”有效机制。

二、有效履行学术治理职能

1.完善制度建设

审议了《宿迁学院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科研评价校院两级体制改革、二级学院科研综合评价指标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模式改革等八项措施,充分激发了学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审议了《宿迁学院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宿迁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宿迁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2.提供决策咨询

积极参与学校出台的有关学科建设、学术规范等方面的政策的论证和咨询,参与职称评审推荐、人才引进论证、高级别平台建设、新专业申报等事项的决策。

3.完成学术推荐审议

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市自然科学研究、市社会科学研究等项目;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第十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等教育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成果奖;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第七批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队;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JMRH发展政策评估中心、江苏省科普基地等平台团队的推荐和审议工作。

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推动下,2023年我校多项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获批国家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62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实现该类奖项零的突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获批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项、江苏省第七批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队1项、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1项、江苏省JMRH发展政策评估中心1项、江苏省科普基地(自然科学类)2项、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科学类)1项。

三、优化学术生态环境

1.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教育

在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把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作为学习培训的必要内容,向所有青年教师宣讲。

2.认真调查处理涉及科研诚信的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论文撤稿事件调查核实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2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20号)要求,2023年9月—2024年2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组建专家组认真调查、核实涉事论文有关情况,查明涉事教师在论文发表过程中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并及时回复有关质疑。

本年度,学术委员会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术委员会将继续保持高效、专业的工作作风,为学校的学术发展和科研创新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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